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 培养造就技能实用人才
发布日期:2004-02-24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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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实用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培养造就技能实用人才,是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和大力推进“三化”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加快我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建设浙江中西部中心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目前我市的技能实用人才严重不足,据劳动部门提供资料显示,全市工人总数为61万,取得各类职业技能证书的技术工人为18.5万,占工人总数的30%;取得高级工及技师以上等级的高技能人才为28990人,占工人总数的4.75%,达不到全国平均5%和我省平均6.8%的水平,与发达国家高级技工占40%的水平相差甚远。因此,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造就大批技能实用人才,已刻不容缓。近年来,我市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培训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据统计,2003年底,全市共有职高55所、中专7所、技校8所,高职院3所,其中国家级重点职校6所、省部级重点职校18所,已形成建筑、商贸、机电、计算机应用、宾旅、电工电子、模具等50多个专业,在校生11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达95%,职业技术教育可以说是金华的一大优势。但由于社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认识还存在误区,“重普轻职”现象比较普遍,对《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的执行还很难到位。职教的管理体制和办学体制还存在障碍,专业设置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还不够协调,政府对职教的投入严重不足,教学设施及设备落后,职教专业师资数量不足,整体素质偏低,教学质量与现代企业生产水平要求差距更大。此外,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未能严格执行,技能实用人才的社会地位较低,岗位培训及岗位成才的机制和环境还远未形成,目前职业教育处于弱势。因此,在培养造就大批技能实用人才时,需要大力改革职业技术教育,并为高技能人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我们建议: 一、政府应在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 《职业教育法》第11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决定》进一步提出,“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并逐步完善在国务院领导下,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市(地)级人民政府在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方面的责任”。因此,政府是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导力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应以强化政府的宏观调控与统一统筹为基本取向,在当前形势下,市政府应尽快建立“三个统一”和做好“两个统筹”,并切实抓好“两个重点”。 首先,市政府应尽快建立“三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规划,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组织、政策和目标保证。市政府要抓紧成立以市长为组长,教育、劳动保障、财政、城建、计划发展、经贸委等职能部门共同参加的“金华市职业技术教育领导小组”。要依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金华实际,尽快制定更加科学、更加灵活、更加可行的统一政策办法,以充分调动各方面办学的积极性。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出的“一城两中心五大产业区”的需要,着眼于建设浙江中西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统一规划,加快技能实用人才的培养造就步伐。 其次,市政府应着力做好“两个统筹”,即统筹资源、统筹经费,为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落实措施保障。统筹资源,就是要按照“市场”作为资源配置和调节的基本手段,以 “规模办学”为原则,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龙头,“国家级重点职校”为重点,“重点骨干示范专业”为纽带,对现有职业教育资源进行必要的重新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构建科学的职教体系,促进职教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加强统筹,树立大金华观念,按照区域产业特点,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分工协作,分区域、分层次集中力量办好各自有特色的重点专业,并促进生源合理分层集聚。统筹经费,就是不断拓宽经费渠道、逐步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要以具体政策的形式,明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比例逐年增加财政对职业院校的事业拨款,安排职业教育补助专款,实行职业教育经费统筹,按规定足额拨给教育附加费。市里统筹教育经费的比例,可从原来职工工资的1.5%提高到2.5%,1%由企业留用,用于企业兴办职教和职工培训;1.5%由市统筹,按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其中1/3返回各口,扶持行业办学,2/3集中用于重点职院校和重点专业建设,并对举办职教的行业、企业和机构实行办学、办班补贴。从而依法落实职教经费,确保中职校生均经费高于普通高中,保障我市职业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最后,市政府应抓好当前职业教育的“两个重点”,即高技能实用人才的培养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要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技师学院为基地,以企业的岗位培训为主体,以院校和企业的联合或合作为重点,构建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框架。就目前而言,应重新审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的定位和办学方向。我们认为,不能朝普通高等大学即金华大学的方向去发展,而应转向立足职业技术教育、升格本科高职院、培养高技能人才,这才是明智的、现实的选择。同时,要支持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和广厦职业技术学院的发展,要大力支持浙师大高等技术学院的发展,如有可能,尽快实现浙师大高等技术学院对金华职教资源的兼并、扩张和联合。要加快金华技师学院建设,并积极申报成立高级技师学院,努力把技师学院建设成为我市高技能实用人才的培养基地和培训中心。重点之二是要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这是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和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但从去年实施的“双十万”培训看,效果欠佳,农民和学校的积极性都不高。为此,我们建议,一是政府适当提高补贴标准,二是采取有计划地发给“培训券”形式,在一定时间内由农民自由选择培训学校和专业,以调动农民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 二、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发展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职业教育理应成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决定》明确指出,“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我市民办职业技术教育虽起步较早,曾有全国第一所职业技术学院的美誉,但目前总体还比较落后,同宁波、绍兴等兄弟市(地)有较大差距,与形势发展要求很不适应。 实现体制创新,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是当前乃至很长一段时间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政府要把民办教育和公办教育置于同一个支持、服务平台上,政府应给民办教育机构一定的财力支持和适当的财政补贴,并且在征地、减免税费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扶持政策。允许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按教育培训成本加上微利收费,一律实行收费备案制。允许民办职业教育机构接纳社会捐资和家长的赞助。允许民办教育机构以股份制形式筹措办学资金。允许公办教师去民办教育机构任教,民办学校的教师在职称评定、评选先进、开展教研活动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列入统一计划,等等。总之,政府要营造更宽松的环境,制定更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具体的措施,鼓励和支持我市民办职业教育的更快发展。 深化体制改革,推进公办职业院校改制,是政府的有为之举,是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长久之策。国有企业的顽疾在公办职业院校中同样存在,如公办职业院校的办学自主权缺乏,办学积极性不高,学校法人代表具有重大的责任,却只有很小的权益,开办专业格式化,内部分配大锅饭,高素质教师流失严重,等等。尽管各职业院校都进行了一系列的内部改革,但都无法撼动深层的、实质性的体制障碍,严重地影响各方积极性,制约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治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改革办学体制,即改公办为民办或混合制办学。公办职业院校改制,不仅是形势发展的需要,更是职业院校的内部需求,并有较成熟可借鉴的经验。公办职业院校改制,应选择社会声誉好、办学资源优的重点职业院校率先开始。只要政府痛下决心,并积极稳妥地推进,定能取得更为丰硕的成果。 积极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实行对外开放,是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途径。同国(境)外组织和个人联合办学,不仅可以借鉴国外的职教经验,引进国外管理机制和办学理念,加快我市公办院校改制步伐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创新,而且可以为我们的毕业生拓展国(境)外就业市场,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政府应尽快制定有关具体政策,鼓励国(境)外组织和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等有关规定,同我市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办学,各有关职业教育院校或机构要抓住机遇,主动出击。我们深信,中外合作办学定有很好的发展前景,并为我市的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增添色彩。 三、为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营造有利于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社会氛围,是推动职业教育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和技能实用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弘扬“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风尚。二是要严格依法执行“就业岗位劳动准入制度”,加大实施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作力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技能实用人才成长机制。三是企业要逐步改变 “重使用轻培养”的做法,做到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并举。四要进一步提高技能实用人才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建议市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对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提高他们的社会声誉,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以实行政府补贴;建议市政府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专门研究相关政策,推动我市的职业技术教育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