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刚成: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温柔”地执法何时成为一种制度?

人与人的相处,追求“温柔以待”,企业面对相关部门的监管,也期待柔性执法。

在8日举行的市政协专题协商会上,金东区政协委员方刚成呼吁:在我市全面建立立体型、全链条的柔性执法制度。

在协商会之前,方刚成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甚至远赴深圳等地借鉴经验,“近年来我市‘综合查一次’已全面展开,企业合规有序推进,但执法检查流于形式、机械执法、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仍然存在。”

他建议,全面落实分级分类执法检查名录。借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利用‘监管一件事’等大数据平台,整合检查类型、项目、次数,全面制定并落实执法检查分级分类名录,适时推行沙盒监管及触发式监管名单,真正实现对企业的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其次,全面推行包容监管和企业大合规建设。采用行政辅导、行政建议等非强制性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统一执法标准,杜绝随意执法,避免机械执法。规范立案条件,依法审慎立案。相关部门出台不予处罚及减轻处罚清单,推行企业合规“三位一体”联动并进,第三方建设费用由政府予以补助。

另外,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根据国家发改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等依据,由发改委统筹指导各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对处罚后的信用修复条件、期限、程序等予以梳理并对接协调。同时执法部门对企业处罚后,应及时告知企业信用修复路径,方便企业及时修复信用。

方刚成是浙江方子律师事务所主任,站在职业角度,他认为,应该建立柔性执法落实监督和容错纠错机制。由司法行政部门制订立体型、全链条柔性执法工作方案,各部门要有具体相应的工作举措。设立营商环境执行监督委员会,开设我爱企业服务平台等监督投诉反馈机制。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改革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对探索开展柔性执法监管人员实施尽责免责,不作负面评价。

“柔性执法看似是一项人性化的法治环境措施,但更需要把它建设成一项制度性的措施。”方刚成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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